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BG视讯开展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﹝2020﹞234号)、《安徽省教育厅BG视讯加强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皖教秘财﹝2019﹞15号)要求,学校对2020年以来的教育乱收费情况及“小金库”情况开展排查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检查组织实施
以各单位全面自查、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二、检查范围、时限
本次检查自2020年以来的教育乱收费情况及“小金库”情况,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。
三、自查工作要求
(一)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
1.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教育乱收费摸查工作负责。
2.摸查重点内容: 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;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问题;违规上调学费、住宿费等问题;违规克扣伙食费等问题;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收费问题。
3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对照摸查重点,全面开展摸查,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。摸查结束后,要认真填报《教育乱收费摸查情况表》(附件1)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并在本单位公示后,于12月1日前报送财务处资金科柏科长(联系电话: 3307039)。
(二)“小金库”排查工作
1.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“小金库”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对本单位“小金库”排查工作负责。
2.认真组织本单位的“小金库”排查工作,要全面排查本单位是否存在“小金库”问题,重点排查2020年度(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)。排查结束后,要认真填报《“小金库”防治工作承诺书》(附件2)、《“小金库”全面排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,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并在本单位公示后,于12月1日前报送财务处资金科柏科长(联系电话: 3307039)。
财务处
2020/11/24